80%的老板都搞錯了!注冊公司時,認繳和實繳到底有什么區(qū)別?哪個更好?
來源:未知來源 時間:2022-09-22瀏覽次數(shù):2477次
注冊資本可能是不少創(chuàng)業(yè)者遇到的第一個難題:到底是認繳好還是實繳好?快來跟小天一起看看吧!
注冊資本
小天說
不是所有公司都可適用認繳制,金融類公司、典當行、勞務公司、募集式股份公司等都不適用認繳制。
認繳制可以

加速到期是什么?
注冊資本能使用么?
認繳注冊資本加速到期,是指當股東認繳的出資款的出資期限暫未屆滿,但公司無法清償?shù)狡趥鶆?,公司進入破產(chǎn)清算程序或者債權人請求股東提前履行出資義務,而可能使認繳股東所認繳注冊資本加速到期,須提前履行出資義務。
那么,什么情況下會有加速到期的情況呢?
根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三)第十三條的規(guī)定,股東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資義務,公司或者其他股東請求其向公司依法全面履行出資義務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公司債權人請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資義務的股東在未出資本息范圍內(nèi)對公司債務不能清償?shù)牟糠殖袚a充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資義務的股東已經(jīng)承擔上述責任,其他債權人提出相同請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但是一般的司法實踐中,公司債權人以公司資本顯著不足為由,要求出資期限尚未屆滿的股東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的,通常不會得到法院支持。
因為公司出資信息已經(jīng)過企業(yè)信息公示平臺的公示,在公司相關信息已披露的情況下,債權人仍決定與該公司從事該交易的,即使存在公司資本顯著不足的情形,亦不能以此為由認定股東未履行出資義務,從而要求股東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
根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二)第二十二條的規(guī)定,公司解散時,股東尚未繳納的出資均應作為清算財產(chǎn)。股東尚未繳納的出資,包括到期應繳未繳的出資,以及依照公司法第二十六條和第八十條的規(guī)定分期繳納尚未屆滿繳納期限的出資。
公司財產(chǎn)不足以清償債務時,債權人主張未繳出資股東,以及公司設立時的其他股東或者發(fā)起人在未繳出資范圍內(nèi)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依法予以支持。
綜上所述,當公司資不抵債時,出于保護投資人權益的考慮,公司債權人無法請求注冊資本的實繳義務加速到期;但是當公司主動解散或因破產(chǎn)而被動解散時,股東關于注冊資本的實繳義務會被加速到期,未屆滿繳納期限的出資也應完成實繳。
公司注冊資本可以使用嗎?可以,但是有條件:
1.公用
公司注冊資本一般用于公司的日常經(jīng)營運作、發(fā)放人員工資、進貨、買辦公用品等等,這些行為都是可以的。但一定要注意,必須開具相關發(fā)票。
2.私用
雖然說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自己,整個公司都是自己的,注冊資本也是不可以隨便取出來供個人使用的。
總的來說,公司注冊資本可以使用,但最好是只作為公司的支出支用。
還有一個概念,叫做抽逃出資。
什么意思呢?舉個例子:
比如注冊一個100萬的公司,公司成立后,就把這100萬注冊資本從公司基本戶上劃走,且公司賬目里面也沒有做賬,即為抽逃出資。
抽逃出資的后果是什么?
抽逃出資的后果主要體現(xiàn)在企業(yè)年檢上,每年的三月初到六月底參加公司年檢的時候,一般是無法通過的,而且,股東未按章程約定完成實繳義務,也會面臨違約責任及相應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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