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要“公轉私”,到底該怎么轉?聰明的財務這樣做!
來源:未知來源
時間:2022-05-31瀏覽次數(shù):1616次
提起公轉私,財務就很無奈,老板開口讓轉錢,轉了怕稅務稽查,不轉怕老板責難,到底該怎么辦呢?
1、有限責任公司賬戶資金轉給個人賬戶,什么情況下是合法允許的?個人給公司需要提供什么憑證?2、有限責任公司賬戶資金轉給個人賬戶,如果該資金是退還投資款,公司與個人在稅收方面有什么要求與規(guī)定?3、有限責任公司賬戶資金轉給個人賬戶,如果該資金是利息款,公司與個人在稅收方面有什么要求與規(guī)定?4、有限責任公司賬戶資金轉給個人賬戶,如果該資金是股東分紅款,匯到個人賬戶的資金必須是稅后的嗎?也就是相關稅費必須由公司代扣代繳后的款才能匯給股東個人賬戶。5、有限責任公司賬戶資金轉給個人賬戶,如果該資金是股東分紅款,公司沒扣相關稅費讓收到分紅款的個人自己繳納相關稅費行不?您好!您提交的網上留言咨詢已收悉,現(xiàn)答復如下:
未有“支付方式”的具體文件規(guī)定,如貴公司交易對象為自然人的,可以根據(jù)實際業(yè)務情況向其個人賬戶支付款項,同時建議貴公司使用對公賬戶辦理收付手續(xù)。企業(yè)發(fā)生支出,應取得稅前扣除憑證,作為計算企業(yè)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相關支出的依據(jù)。具體扣除憑證規(guī)定可參看以下文件規(guī)定。對個人取得利息、股息收入,支付方作為扣繳義務人,應按規(guī)定為其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稅務機關根據(jù)稅法規(guī)定確定納稅義務人,但不干預買賣雙方對交易稅費實際承擔人的相關約定。納稅人取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扣繳義務人未扣繳稅款的,應當在取得所得的次年6月30日前,按相關規(guī)定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并報送《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表(A表)》。1、公司可以向個人賬戶支付款項,但是需要有合理的商業(yè)目的作為支撐;2、公司作為扣繳義務人,向個人賬戶支付的款項屬于個人所得稅應稅項目的,需要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也就是說,“公轉私”并不是不能碰觸的紅線,只要有合理的商業(yè)目的,就沒問題!公司每月將工資薪金通過公戶發(fā)到每個員工的個人卡上,且已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企業(yè)在發(fā)放員工工資時,應履行代扣代繳義務,按3%~45%的稅率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公司將差旅費報銷款或備用金通過公戶轉入出差員工個人賬戶,出差回來后實報實銷、多退少補。符合條件的“差旅費津貼”不屬于工資、薪金收入,不征個人所得稅。公司通過對公賬戶支付給個人勞務報酬,且已經預扣預繳了個人所得稅。企業(yè)需取得合規(guī)發(fā)票方可稅前扣除,個人如辦理了臨時稅務登記,月收入15萬元(季度45萬元)以下可免征增值稅;企業(yè)每次支付勞務報酬時,應按20%~40%的稅率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公司向自然人(含個體工商戶)采購物資或租賃房屋、土地等,且取得了合規(guī)發(fā)票,這種情況下,公司可以通過公戶轉賬給銷售方個人。公司需取得合規(guī)發(fā)票方可稅前扣除。公司通過對公賬戶歸還個人借款,包括股東或其他自然人的借款。如有借款利息,公司需代扣代繳20%的個人所得稅,并取得合規(guī)發(fā)票方可稅前扣除,個人申請代開發(fā)票需繳納增值稅等相關稅費:公司長期借股東錢未還,有賬外資金回流的嫌疑,一旦被稽查,會被懷疑有隱瞞收入等違法行為,建議及時清理。公司根據(jù)合同、協(xié)議的約定,或法院的判決書,通過公戶向相關個人支付違約金、賠償金等款項。如果是屬于價外費用的違約金收入,應并入銷售收入一并計算繳納增值稅、個人所得稅等。公司將稅后利潤以分紅的形式打給股東個人,且已代扣代繳了個人所得稅。公司支付分紅款時需按“股息、紅利所得”20%的稅率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個人獨資企業(yè)將稅后的利潤通過對公賬戶打給個人獨資企業(yè)的負責人。個人獨資企業(yè)取得的經營所得,應先按5%~35%的稅率交納個人所得稅。
又有小伙伴說了,你說的那些方式都需要交稅呀,老板說了,拿自己的錢還需要交稅,太虧了!下面,小天整理了兩種可以節(jié)稅的“公轉私”方法,供大家參考:一、利用年終獎的稅收優(yōu)惠政策,合理籌劃老板的工資、獎金全年一次性獎金可以單獨計算個人所得稅,我們可以合理利用這一優(yōu)惠政策,對老板的工資、獎金的發(fā)放進行籌劃。老板發(fā)放年終獎36000元,按年終一次性獎金的計算方法,需繳納個人所得稅1080元,稅負僅為3%,大大低于“股息、紅利所得”20%的稅率。既發(fā)放工資又發(fā)放獎金的情況下,工資和獎金該如何分配才最省稅?這里為大家準備了一個表格供參考:
全年應納稅所得額=預計全年收入(含全年一次性獎金)-60000-各類扣除項目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對每一個納稅人,該計稅辦法只允許采用一次。個人將自己使用過的物品對外出售,不需要繳納增值稅,由于二手物品的價格通常低于原值,也無需繳納個人所得稅,僅需要按0.5‰繳納印花稅即可,稅負可以說是非常低了~而且,公司購入的固定資產,如果單價不超過500萬元,可以一次性在企業(yè)所得稅前扣除,如果購買的是車輛,那么車輛發(fā)生的各種費用也可以入賬并稅前扣除了。老板將個人用過的二手車賣給公司,車的原值為150萬元,賣價100萬元,老板和公司各繳納印花稅500元(100萬元*0.5‰=500元),共計1000元,稅負才1‰,這還沒算公司可以抵扣的企業(yè)所得稅呢。車過戶了,但還是老板個人使用是不行的,不僅車輛費用不能稅前扣除,賣車行為的合理性也會被稅務機關質疑;2、由于老板與公司之間存在關聯(lián)關系,所以該買賣行為屬于關聯(lián)交易,價格一定要公允,否則同樣會被稅務機關稽查并補繳稅款。雖然“公轉私”是被允許的,但是相關部門對“公轉私”的監(jiān)管從未放松!因此,企業(yè)在合法經營的前提下,也應注意不要出借銀行賬戶,以免不法分子乘虛而入!